中火廢水排放超標上訴2連敗 挨罰234萬

2022.03.01 記者 楊宗桓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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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2019年稽查台中火力發電廠,發現排放的廢水懸浮固體超標,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開罰234萬多元,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判台電敗訴,台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日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出爐,仍判台電敗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台中市環保局表示,會加嚴各項排放標準,繼續稽查。

台中市政府在2019年,4度稽查台中火力發電廠,發現排放廢水的懸浮固體超標,依法開罰234萬元,對此台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不過一審時法院認為中火一年被查4度超標,影響生態情節重大,判台電敗訴,而最高行政法院也維持判決,全案確定。

▲台電上訴時指出,環保局檢驗時,要求台電啟動放流泵以供攝影記者拍攝/記者 楊宗桓攝

台電上訴時指出,環保局檢驗時,要求台電啟動放流泵以供攝影記者拍攝,所採驗之樣本水體並未進行過濾,主張環保局取得之採樣並不具代表性,不過,最高行政法院勘驗相關證據後指出,不採信台電的辯詞,判台電敗訴。

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台電資本總額高達4000億,中火一年卻被查出4次水汙染超標,嚴重影響生態,因此中市府裁罰234萬元符合比例原則,駁回訴訟,全案確定,台中市環保局也表示,會加嚴各項排放標準,繼續稽查。

▲台中市政府在2019年,4度稽查台中火力發電廠,發現排放廢水的懸浮固體超標,依法開罰234萬元/記者 楊宗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