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打房政策不手軟,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也就是透過囤房稅,要逐步解決台中市不合理房價情形,落實居住正義。4戶以上每戶按3.6%稅率,不過有條件排除,像是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仍採稅率1.2%課徵,起造人新建3年內待銷售住家用也非囤房性質的房屋,稅率訂為2%,如順利修法通過,從今年7月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5月的房屋稅單。
台中市為全國第二大城,根據統計,高達281萬位市民有居住需求,不過內政部資料顯示,台中市房價指數偏高,因此市府決定跟進台北及桃園,實施高囤房稅率,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將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
▲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拍板定案,將調高多屋族的房屋稅/記者 林佳樺攝
市府希望藉由課徵非自住住家房屋較高稅率,讓持有較多房屋的屋主,釋出房屋,達到平抑房價的效果,也擴大自住用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的差距,使稅制更符合社會正義,草案中也訂定相關配套,有條件可排除,包括自住、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房屋仍採稅率1.2%課徵,及社會住宅房屋稅仍減徵20%不受影響等。
修正草案正送台中市議會審議,如順利修法通過,從今年7月就可開始實施,稅額會反映在明年5月的房屋稅單,面對高房價現況,台中市政府出手打房,維護市民居住權利。
▲修正草案正送台中市議會審議,如順利修法通過,從今年7月就可開始實施/記者 林佳樺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