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共享運具在國內逐漸盛行,為了提升整體交通效率,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訂定「臺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目前自治條例草案已經台中市議會法規委員會審議完成,後續將依程序完成二、三讀。未來也將會續訂辦法,明定投放位置及相關裁罰金及合作辦法。
近年共享運具在國內逐漸盛行普及,不過6都中只有台中市沒有共享運具的管理自治條例,為了提升整體交通效率,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訂定「臺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8號上午在議會完成二讀。
交通局表示,隨著中捷的通車,已經有共享運具業者研擬進入台中,因此必須儘早訂定法規來規範,完成三讀後,市府會公告實施,業者必須在半年提出申請,若未申請就會開罰,同時交通局也會訂總量上限,以免一般民眾的停車權益受損。
另外,為了讓偏遠地區的民眾也可享有共享運具的便利性,條例中也有訂定在偏遠地區試辦業者可免收或者減收權利金,未來也會視共享運具營運情形,適時評估推動鼓勵政策。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訂定「臺中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8號上午在議會完成二讀/記者 楊宗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