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派出所於去年12月完成耐震補強工程,近期正逐步清理淘汰廢棄物;27日下午,分局員警將所內廢棄無財產登記之鐵櫃載運至資源回收場,回收場清理廢棄物時,發現回收的廢棄鐵櫃裡面,竟然有信號槍1支及紅色練習煙幕彈6顆,隨即通報轄區警方及軍方處理。
台中市北屯某回收場工作人員整理廢棄物時,竟然在鐵櫃內發現信號槍1支及紅色練習煙幕彈6顆,隨即通報相關單位。經鑑定並無殺傷力,有關該批裝備保管處理流程有無缺失,警方目前正積極調查中。
第二警分局表示,經查這批訓練煙幕彈分別標示為民國75年及77年製,距今已約35年,經鑑識人員確認並無殺傷力,亦非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管制品。
第二警分局指出,這批早期訓練裝備年代久遠,早就已經超過使用年限,為何沒有進一步清理的原因會再釐清,警方也會在查明後,依規定追究相關疏失人員責任。
▲放在廢棄鐵櫃內的信號槍及6顆紅色練習煙幕彈/民眾提供
▲外觀文字說明「練習手榴彈,紅色煙幕」,製造日期為民國75年/民眾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