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趙姓民眾到安平區超商繳納10月份5張停車單總共100元,每一張20元,超商收費後送到停車管理處辦理,被發現停車單印章遭受人為塗銷,總共短收280元,警方偵訊後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
▲臺南市停車單印章遭受人為塗銷總共短收280元警方偵訊後依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法辦/記者 陳嘉升攝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停車營運科科長 陳英傑指出,35歲趙姓女子涉嫌以酒精塗銷5張停車單的印章,將每一張金額降為20元,再拿到超商繳納偽造最低停車費100元,貪圖省下280元,這種行為實在不應該。
最後根據了解,趙姓女子想要省點錢,結果移送法辦,相當的後悔,做不好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