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涉收賄2600萬 今晨羈押禁見!

2023.03.16 記者 綜合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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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長涉綠能集團收賄案,原定議長、鍾姓白手套等六人交保候傳。雲林地檢署日前不服提出抗告,15日經台南高等法院發回更裁。雲林地院今(16)日清晨裁定將雲林縣議長及鍾姓白手套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長涉收賄案,16日清晨雲林地院裁定將議長與鍾姓包商收押禁見。

雲林地檢署偵辦綠能弊案發現,能源集團在雲林縣設立風機發電,尋求雲林縣議長及3名縣議員支持,協助其向縣府取得相關公文。以工程款夾帶匯款方式,透過下包廠商,交付於2600萬元款項。

雲林地檢署9日傳喚相關人等,認為雲林縣議長等6人有串供之虞,故向雲林地檢署聲請羈押。雲林地院10日裁定,僅綠能集團前執行長收押,其餘5人分別以6萬至200萬元不等交保。檢方13日認為議長與鍾姓白手套有串供滅證之虞,故提出抗告。

▲雲林縣議長涉收賄案,16日清晨雲林地院裁定將議長與鍾姓包商收押禁見。

台南高分院認為檢方提出抗告無非理由,因此15日撤銷雲林地院原裁定,發回更裁。故9日晚間9點半開羈押庭,採合議庭方式審理。

經過8小時爭辯,審議庭於16日清晨5點半裁定將雲林縣議長與鍾姓白手套收押禁見,並同時禁止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

雲林地院庭長王子榮受訪時表示,檢方於羈押庭內有提出新事證,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有所出入,足以使法院認為議長等2人犯行串證的可能性升高,且涉犯重罪,所以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