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中市電動車數量逐年攀升,交通局修正公有停車場收費條例,明年元旦起,電動車停車不再免費,優惠僅限第1小時,充電也將收費,不過有多位議員反映,目前就是公有快充充電樁不足,呼籲交通局增加快充樁以符合民眾需求。
電動車逐漸成為交通新趨勢,台中電動汽車數量更是不斷飆升,交通局修正公有停車場收費條例,明年元旦起,電動車停車不再免費,優惠僅限第1小時,充電也將收費,不過多位議員反映目前充電樁的設置根本不符合民眾需求。
▲明年元旦起,電動車停車不再免費,優惠僅限第1小時,充電也將收費/記者 楊宗桓攝
議員表示,預計到今年底,台中市的充電樁會達到快充約100支,慢充約790支,但兩種充電樁相差八倍之多,而電動車使用者不論在公有停車場或是私人停車場,大多使用快充,請交通局不要讓充電樁淪為「為設而設。
交通局說明,為了營造友善充電環境,自今年起逐年以每場停車場增加1%充電槍設置比例增設,未來目標將以每場10%以上比例廣設充電槍,優於中央制定設置比例,未來將持續視電動車成長幅度、停車熱點等情形作設置上的調整。
▲未來目標將以每場10%以上比例廣設充電槍,優於中央制定設置比例/記者 楊宗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