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公布縣內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確診者,縣府下午3點緊急召開記者會,說明案例狀況及足跡,縣長張麗善表示,雲林縣確診個案編號為2713,該案5月9日約07:00至萬華火車站搭乘區間車2143(基隆-嘉義)至板橋車站起訖時間07:08~07:13,後於板橋火車站搭乘07:23莒光號507(七堵-新左營)約11:45到達林內火車站接著返回住家。5月16下午約5:30至林內鄉盛元超市購物,5月12、14、17日下午4:00-4:30至林內鄉光復路某診所看診,5月19日上午約9:40至林內衛生所外面接家人並陪同至醫院就醫。
該案匡列居家隔離9名(2名採檢陰性,其餘檢驗中),自我健康監測32名。相關足跡業於接獲通知時即完成消毒,呼籲曾出入上述場所民眾於6月2日前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佩戴醫用口罩,撥打1999專線本府會儘速安排至就近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
另公布2案新北市(案2226)、台中市(案2710)確診個案於雲林縣的公共場所活動史,2案於可傳染期間曾有公共場所活動史(如圖),相關足跡業於接獲通知時即完成消毒。請曾於圖中所列時間及場所活動的民眾,進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疑似症狀,儘速戴口罩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活動史、接觸史等資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0)日表示,已於上午與各縣市政府完成召開第一次「全國防疫晨會」。會議決議如下:
一、請各地方政府儘速盤點熱區採檢站設立事宜,並提報指揮中心評估協助。
二、針對採檢、後送就醫、診療程序及集中檢疫場所設置標準等,請指揮中心相關單位會後儘速研議提供各地方政府。
三、有關地方政府防疫物資需求,請提報指揮中心,以及時撥補,以利時效。
四、醫療資源整合部分,後續將由衛生福利部統籌進行全國盤點與分配事宜。
五、指揮中心已於5月16日授權地方政府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發布原則,將進行整合跨區域公共場所活動史及處理流程,供各地方政府參考。
六、請各地方政府優先提供第一線醫護人員接種COVID-19疫苗,後續到貨部分,將依疫情風險評估調整公費對象。
縣長張麗善提醒即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提升進入三級警戒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之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域關閉。
特別呼籲以下6點
1.近日返鄉探親或渡假之鄉親,特別是新北、台北、宜蘭、台中、彰化等熱區返鄉之各級學校學生或鄉親,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14天,與家人共處務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1999或1922專線,本府會進行適當處理,不要逕至醫院急診室要求篩檢,造成醫療癱瘓,並避免傳染。
2.明日(5/21)上午08:30由縣長及一級主管兵分20路,至20鄉鎮市市場及攤集區加強防疫查察,若有違規未戴口罩者警察立即開罰。
3.鼓勵醫療院所及慢性病患或就診民眾,多加利用遠端視訊診察治療,不需到院,即可進行診療,並至社區藥局拿藥,避免感染。
4.限制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由環保局提供消毒水給20鄉鎮市公所加強環境清消每週至少三次,並由鄉鎮市公所稀釋後,提供民眾自家環境清消及接觸門把、手把之不定期清消,避免間接傳染,另20鄉鎮市衛生所每日下午2點至5點提供次氯酸水,供消毒使用,請民眾自備不透明容器前往自行索取。
6.呼籲外籍勞工身體不適應該立即就醫,以免染疫而延誤就醫。
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鼓勵全民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確保社區民眾安全,App將主動通知過去14天曾接觸過的對象,並出現警示畫面,提醒用戶注意最近的身體狀況。當用戶收到提醒後,請主動與防疫人員聯繫,減少疫情擴散。
為維護"第一線工作人員"安全,近期相關接種對象提供接種計畫所列第一類之醫護人員接種。請第一線醫護人員踴躍接種COVID-19疫苗,後續到貨部分,將依疫情風險評估調整公費對象。請有需求民眾可至電雲林合約醫院「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門診時間表
(https://ylshb.yunlin.gov.tw/News_Content.aspx?n=5176&sms=13463&s=336525)查詢,如有相關問題請撥打防疫專線05-5345811或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