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公布最新災區屋損修繕及拆除補助申請辦法,秘書長尤天厚首先說明,在中央與臺南市府合作努力下,市政府工務局已經協助相當比例的災區民眾媒合工班進行房屋修繕或拆除,但也有不少民眾表達沒有媒合的需求,主要原因包括已經自行修繕完畢、自行找好廠商、因房屋沒有居住事實不急著修繕、民眾判定損害情況不嚴重無須修復等因素。

▲市政府工務局已經協助相當比例的災區民眾媒合工班進行房屋修繕或拆除。/記者 陳嘉升攝
另外經發局也說明受災店家援助方案,只要是位在行政院公告災區,而且具有稅籍登記的受災商業店家、地方政府列管傳統市場及夜市攤商,只要有鐵捲門、招牌、展示架等生財器具毀損的狀況,可以申請每家1萬元的補助。
臺南市政府強調有意申請補助者,並須要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生財器具毀損照片或證明、受款帳戶影本及其他受理機關指定的文件等等,目前經發局已經設有諮詢專線提供民眾洽詢,一般店家可以向經發局商業科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