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養豬協會沼液沼渣澆灌車啟用 提供養豬場、農民載運服務

2025.08.28 記者 林虹伯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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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政府推廣畜牧糞尿資源化超過10年,因應環境部法令規定,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今年底前須達到5%,縣府與環境部特別補助雲林縣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並於28日正式啟用,提供養豬場及農民沼液沼渣載運服務。雲林縣政府表示,目前縣內還有260家養豬場尚未達到5%資源化,提醒豬農多加利用澆灌車配合載運,以免受罰。

▲因應環境部法令規定,養豬場沼渣沼液再利用比率今年底前須達到5%,縣府與環境部特別補助雲林縣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並於28日正式啟用。記者林虹伯/攝

因應環境部114年畜牧業資源化比率須達到5%的規定,雲林縣政府、環境部分別補助3成及2成經費,讓雲林縣養豬協會購置沼渣沼液澆灌車,提供養豬場及農民沼渣沼液載運服務,此澆灌車於28日正式啟用。協會希望此車能夠幫助規模較小的養豬戶達到資源化再利用比率,沼渣沼液回歸農田也能減少田間化學肥料使用。

▲目前縣內尚有260家養豬場尚未達到5%資源化,呼籲尚未達成的業者可多加利用雲林縣養豬協會購置的澆灌車配合載運,儘速於114年底完成申請,以免受罰。記者林虹伯/攝

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目前縣內尚有260家養豬場尚未達到5%資源化,呼籲尚未達成的業者可多加利用雲林縣養豬協會購置的澆灌車配合載運,儘速於114年底完成申請,以免受罰。

環境部指出,雲林縣不僅是養豬大縣,與中央政策的配合也相當密切,希望透過中央與縣府的合作,能將畜牧業廢棄物處理經驗分享至其他縣市,有效解決河川污染問題。

希望藉著澆灌車的啟用,能造福雲林縣的養豬戶,也達到環境永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