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霧峰區一所科技大學傳出憾事,一名就讀二年級的男大生因家境清寒,9月30日前往學校辦理休學,希望提早入伍服役、退伍後投入職場賺錢,卻被告知須繳交三分之一學費約1萬8000元,因無力負擔返家後隔日輕生。
家屬表示,該生自幼父母不在身邊,由外祖父母扶養長大,家庭為中低收入戶,平時半工半讀。事發當日他因無法完成休學手續,返家情緒低落,未料隔天即傳噩耗。家屬悲痛表示,外孫死得冤枉,拒絕校方事後頒發的榮譽畢業證書。
校方則回應,對此事深感震驚與遺憾,表示該生曾於前學期申請學雜費減免,但本學期未再提出,因此系統無法顯示其中低收身分。依校規,開學第三週辦理休學須繳交部分學費,但若開學前申請則可免繳。
校方強調,校內設有急難救助金、學費分期與助學金等多項協助措施,惋惜未及時察覺學生困境,錯失援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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