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勞工退休權益 籲三月底前補足勞退金

2026.02.25 記者 沈孟瑩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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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持續強化勞工退休權益保障,提醒適用舊制退休金制度的事業單位,依照法令規定,每年三月底之前要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確保勞工退休權益不會受影響。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依照規定針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要在每年三月底之前補足退休準備金的差額。/記者 沈孟瑩攝

市府勞工局積極輔導事業單位依法提撥舊制退休金,透過持續宣導輔導和查核機制,協助企業落實法令規定。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依照規定針對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要在每年三月底之前補足退休準備金的差額。/記者 沈孟瑩攝

勞工是企業的重要資產,完善的退休制度有助於穩定勞資關係和企業永續經營,如果事業單位有舊制勞退金相關問題,歡迎洽詢勞工局,市府將提供協助,確保提撥作業正確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