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115年4月起,在台工作10年以上的外籍移工可享完成退休保障。/ 記者 林詩涵攝
在臺灣工作的外籍移工人數越來越多,為了讓外籍移工享有完整的退休保障,因此從115年4月份開始,在臺灣工作滿10年以上的外籍移工,雇主就必須依法設立舊制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在每個月提撥退休準備金給勞工。
為協助事業單位可以清楚了解相關的規定,臺南市勞工局特別與勞動部,以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合作,將在115年4月17日在南門勞工育樂中心、4月24日在善化啤酒廠辦理「115年度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另外,在4月17日的下午會辦理不同的說明會,將邀請事業單位分享成功的經驗,歡迎相關單位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