埔里掩埋場開發案,22日在南投縣環保局第二辦公室的會議室,召開環評審查委員會第3次會議。南投縣政府環保局指出,因業者沒依照前一次會議的結論,提出相關補充說明,環評委員會認定不符合規定,依環評法駁回開發申請。

▲埔里掩埋場開發案今召開環評第3次會議,環評委員會依法駁回開發申請/記者 熊欣儀 攝
埔里掩埋場開發案,在今年初開第二次環評審查會議,要求業者針對邊坡穩定、土壤及地下水影響等問題,提出補充說明,並辦理公開說明會。不過業者並沒有補件,今天開第二次環評審查會議,南投縣政府環保局依照環評法第13條之1駁回此案。
反對埔里掩埋場自救會表示,埔里鎮有近4萬人,連署反對業者在埔里建掩埋場,強調地方反對的立場絕對不變。
南投縣議員陳宜君表示,原本希望將地質敏感區、水源保護等不適合開發的原因納入決議,不過業者沒有補件,委員也無法進行審查,也無法把這些內容寫進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