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新聞網

雲林縣警察局今(4)號發布,為提升用路人安全,雲林縣於115年3月15日,正式啟用5處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針對易肇事路段進行執法,期望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根據統計,十次車禍中有九次與超速有關,過快的車速會影響駕駛人的反應時間、視野範圍及煞車距離,增加事故風險,為此,縣警局在以下五個地點設置測速照相設備,分別為:土庫鎮158甲縣道14k+70m處(速限40公里)麥寮鄉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223k處(麥寮段,速限90公里)西螺鎮雲24鄉道(西螺森活武樹園區前,速限50公里)四湖鄉160縣道6k+850m處(速限50公里)斗六市台3線公路247k+450m處(速限50公里)這五處執法設備將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宣導期,並於115年3月15日正式取締,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雲林縣警察局強調,超速的罰鍰範圍為一般道路1200-2400元,若超速40公里以上未滿60公里,罰鍰則為12000-18000元。因此,駕駛人務必留意行駛速度,以確保自身及他人的行車安全。詳情及執法路口資訊可參考雲林縣警察局網站公告資訊處,期望透過這些措施,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保障用路人安全。▲雲林縣警察局將在土庫、麥寮等五個地點設置測速照相設備,於115年3月15日正式取締,提醒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圖/雲林縣警察局提供。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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