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兼勸導未戴口罩 北港警連續二日開出5件舉發單

2021.05.28 記者 丁桂慈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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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關鑑期全國第3級警戒,雲林縣長張麗善指示強力取締外出不戴口罩者,北港警方出動路邊攔檢取締,27、28二日共開出5件沒戴口罩的舉發單,移請雲林縣政府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指出,設籍在高雄市的王姓男子騎腳踏車在湖東村一處連鎖超商前徘徊,被口湖分駐所巡邏員警發現他將口罩拉開到下巴,沒想到他拒絕警方勸導,先是挑釁的拿出香菸包,最後心虛的烙跑,警方隨即將人逮回,拍照存證並開出舉發單。   

分局長顏偉丞表示,除持續對不戴口罩進行稽查外,也針對暫時停業的八大行業,防堵部分業者為躲避稽查,以「假關門、真營業」或「化明為暗」等方式另起爐灶,並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情事,應立即通知警方;提醒民眾,戴好口罩,不戴就罰,為了防疫警方會確實並持續執行口罩稽查,沒有蜜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