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即將於7月實施孕婦乘車補助政策,雖被外界視為友善育兒的溫馨措施,但有議員表示,市府政策不夠周全,要求回溯至施行前三個月生產的產婦,補助產後回診與嬰兒預防保健的交通費用,市府則表示,目前將視整體財源審慎研議 。
台中市「好孕專車」乘車補助將於7月1日上路,市府強調補助可延伸至產後六個月回診使用,但申請資格卻限於政策實施日後懷孕者,有議員就質疑政策設計不夠周全,要求市府將補助計畫回溯至施行前三個月內生產的產婦。

▲台中市即將於7月實施孕婦乘車補助政策/記者 楊宗桓攝
議員表示,「好孕專車」是市府三大新政之一,卻拖延至7月才實施,比六都其他縣市更晚上路。即便如此,市府仍未考慮補助的回溯性,讓不少近期已生產的媽媽們無法受惠,忽略她們仍需產後回診與帶嬰兒就醫的實際需求。
社會局則回應,若補助回溯至三個月內生產者,預估將增加約3,000萬元經費支出,將造成財政不小壓力,將會依實際財源狀況與整體規劃進一步研議是否調整政策內容 。

▲議員指出市府未考慮補助的回溯性,忽略已生產的媽媽們仍需產後回診與帶嬰兒就醫的實際需求/記者 楊宗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