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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日前到南投地區受理地方民眾陳情案件,其中一案為民眾反映居住問題。該名民眾表示,早在民國67年間向榮民購買房屋居住,後續才發現房屋座落於國有土地,且疑似屬於違建,歷經地震搬離後,目前回到原址卻面臨無水無電的生活困境,希望透過陳情,爭取基本居住條件。監察院114年度地方機關巡察,日前來到南投縣,接受民眾的陳情,協助釐清並反映民眾關心事項。▲監察院日前到南投地區受理地方民眾陳情案件。/記者 周有勝 攝其中一案是民眾反映居住問題,陳情民眾表示,在民國67年間向榮民購買房屋居住,後續才發現房屋座落於國有土地,在921地震後也搬離到其他地方,但現在想回去居住卻發現沒有水電,陳情民眾也向縣府、埔里鎮公所及林保署申請合法承租土地和恢復水電,但因始終沒有正式購買文件,相關單位均認定屬於非法使用國有土地,申請皆未獲得結果。▲其中一案是民眾反映居住問題。/記者 周有勝 攝鑒察委員指出,因為這個案件涉及到國有土地管理,因此該如何處理還是需要向林保署詢問,考量陳情人年事已高,且家庭確實有居住需求,鑒察委員也會協助向林保署進一步請教,了解是否有任何補救或調整程序的可能性。▲監察委員也表示,在合法前提下,為民眾尋求較為人性化的解決方式。/記者 周有勝 攝監察委員也表示,在合法前提下,為民眾尋求較為人性化的解決方式。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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